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额度表
2.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王永,电话:020-8313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