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
通告[2023]19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3-04-17 12:42:19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29号),经地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审核委员会审核、厅党组会审议和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2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现将2022年示范平台名单和目前有效期内的示范平台名单一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示范平台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并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聚焦中小企业急难愁盼之事,依法依规主动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服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示范平台运营情况,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直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下属)示范平台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组织“一起益企”服务活动,定期对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精准、更加周到的服务,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上一年度示范平台工作情况。

  三、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我厅将定期组织对示范平台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的将撤销示范平台称号。

  附件:

  1. 2022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有效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6日)

  2. 202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有效期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202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杨楠、黄怡欢;电话:020-83134726,8313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