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3-10-11 09:59:11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团委,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3〕223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粤工信人事函〔2023〕39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成立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本次选拔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承办、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协办。

  二、竞赛内容

  本赛项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80%。

  三、竞赛安排

  本赛项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赛项办公室将在2023年10月17日组织技术说明会。理论竞赛样题、实际操作竞赛样题及相关要求等可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http://gdii.gd.gov.cn)。

  四、竞赛分组和报名

  (一)分组

  本赛项本为双人团体赛(团队成员应来自同一工作单位或院校),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有关条件规定,具有工业大数据算法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及全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工业大数据算法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具备较高的工业大数据算法开发应用技能水平。

  3.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

  4.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

  5.本次大赛不接受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报名。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大赛方式及名额

  本赛项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阶段进行。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选手队伍,首先参加理论考试,根据理论考试团队总成绩,选拔不超过40队参赛选手参加实际操作比赛,其中职工组(含教师)20队,学生组20队。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在职教师、在籍学生可通过其所在单位、院校向本赛项办公室报名。每家企业最多可组织1队职工组报名参赛,每所学校最多可组织1队教师组和1队学生组报名参赛。报名参赛人员填写职工/教师、学生报名表(附件2、3),由所在单位、院校初步审核后填写汇总表(附件4),报至本赛项办公室。有关表格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需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人:李凌莲、陈春,联系方式:13922420121、18682006024,报名邮箱:gyhlw@gdei.gov.cn)。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

  (五)时间和地点

  本次大赛举办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9日,报到时间为10月27日,大赛举办地点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知行楼7工业软件产教融合创新中心,具体比赛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粤工信人事函〔2023〕39号)要求,设定有关奖项。其中,职工组(含教师)、学生组分别设一等奖2队、二等奖4队、三等奖6队,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具体名额数量将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参赛人数确定)。根据职工组(含教师)、学生组比赛总成绩(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80%),各选定前2名优秀队伍代表广东省参加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决赛。其他奖项按省有关规定及大赛组委会有关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请各地教育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技工院校,动员符合条件师生踊跃参赛,保证本届赛事顺利进行。

  (二)大赛开幕式定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召开,请参赛地市工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总工会和团市委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开幕式名单(附件5)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gyhlw@gdei.gov.cn)。

  (三)请各参赛选手自行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比赛报到当天,请各参赛选手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办理报到手续。

  (四)本次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技术方案

  2.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报名表(职工/教师组)

  3.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广东省选拔赛报名表(学生组)

  4.参赛信息汇总表

  5.开幕式参会回执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