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技术改造“百企千项”示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3-11-17 20:31:41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大会精神和黄坤明书记调研工业技术改造有关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工业技术改造优秀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小技改不停步,制定《广东省工业技术改造“百企千项”示范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推荐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一是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推荐报送工作,于12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其中,珠三角地市各推荐不少于6家示范企业和60个重点项目,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各推荐不少于4家示范企业和40个重点项目。

  二是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优中选优,在推荐的示范企业中,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择优推荐1-2家技术改造标杆企业予以重点推广。

  三是请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示范推荐工作,联系人名单(含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请于11月21日前报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区钰晴、熊卫鹏,联系电话:020-83133450、83135867)


广东省工业技术改造“百企千项”

示范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大会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调研工业技术改造有关指示精神,将技术改造作为保持制造业旺盛生命力最关键的密码,作为广东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关键工程之一,突出示范引领带动,加强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运用,推动形成抓技改强制造的生动局面,在全省组织开展工业技术改造“百企千项”示范行动,充分发挥工业技术改造优秀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工业企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全省总结推广100家以上技改力度大、效果明显、行业带动性强的示范企业;1000个以上有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的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形成可复制的行业技术改造经验,通过示范带动,推动企业对标行业先进、加强学习借鉴,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在全省推动形成抓技改强制造的生动局面。

  二、重点方向

  (一)智能化改造。面向产品设备研发、工艺设计、生产制造、能源管理、质量管控、安全生产、供应链管理等重点环节,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和相应的工艺软件,建设行业智能场景、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通过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和工艺创新。

  (二)数字化改造。通过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持续提升供应链、生产制造各环节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共享、分析、应用能力,支撑企业业务运行与优化创新。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组建局域高速互联网,实现设计、制造、管理、服务等信息数据的有效连接和融合。推动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智能化生产及产融结合等新模式发展。

  (三)绿色化改造。围绕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技术改造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用能系统改造;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从源头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加快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应用等。

  三、推荐条件

  (一)示范企业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广东省内投资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技术改造力度大,持续开展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2021年来有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

  (3)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行业带动性强。

  (4)企业技术改造成效明显,所建设项目推荐纳入“百企千项”的技术改造项目。

  (5)近三年在质量、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在安全方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2、优先推荐条件。示范企业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并达到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等推荐条件中一项及以上的,优先推荐。

  (1)智能化方面。通过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水平达到行业国内领先地位,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自主可控供给能力,面向复杂设计、先进工艺、智能管控、弹性供应链等领域,突破产品设计制造一体化、先进材料制备加工、分布式协同控制、生产全流程智能决策、供应链资源优化等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专业化、标准化的智能制造集成服务能力水平高,能带动上下游供应链或同行业发展。

  (2)数字化方面。通过技术改造,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取得降本提质增效的显著效果;实施数据采集和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业务创新,形成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构建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体系,与上下游企业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可靠性;获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称号。

  (3)绿色化方面。通过技术改造,取得显著节能、节水、降碳、扩绿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获评国家或省级部门颁发的能效(水效)“领跑者”称号;主要耗能产品、工序能效水平优于国家公布的行业能效标杆值。

  (二)重点项目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2021年以来完工项目,项目建设地应在广东省境内。

  (2)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并符合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技术改造重点方向。

  (3)项目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实施后有效提升了企业技术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管理能力、节能低碳水平等。

  (4)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2、优先推荐条件。重点项目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并达到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等推荐条件中一项及以上的,优先推荐。

  (1)智能化改造项目。突破产业领域“卡脖子”难题,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等安全可控,创新能力突出,能解决行业痛点难点问题,且有具体实际案例;具有明确的智能化提升计划,提升计划具有合理性和先进性。

  (2)数字化改造项目。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企业的设计、制造、销售、管理、服务、安全等各环节进行数字化升级,取得降本提质增效的显著效果;获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称号企业开展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改造后数字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绿色化改造项目。已获评或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的重点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后取得显著的节能、节水、降碳、扩绿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对产品、工序能效(水效)提升起关键性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后主要耗能产品、工序能效水平优于国家公布的行业能效标杆值。

  四、组织实施

  (一)示范培育。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的培育和挖掘,组织一批符合方向要求、技术水平先进、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培育一批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品牌质量、生产效率、社会经济效益等提升,在本地区或行业内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企业。各地要建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和示范企业储备库,持续跟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和技术改造效果,及时梳理总结完工项目和企业具体做法和可复制推广经验。

  (二)示范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各地征集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征集通知要求,以本地区储备库为基础组织推荐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在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本地区工业技术改造重点标杆企业,按要求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后印发省工业技术改造“百企千项”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以及重点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相关企业对示范企业和重点项目有关情况真实性负责,相关情况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向社会公开。

  (三)经验推广。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梳理总结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技术改造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模式,省市联动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分行业、分重点加快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供借鉴。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期间指出“要突出示范引领带动,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培育一批技改力度大、效果明显、行业带动性强的示范企业”。各地市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将“百企千项”示范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指示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广泛宣传,加强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运用,推动形成抓技改强制造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典型经验总结。要坚持典型示范引领,精心做好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的培育和推荐,抓好经验总结,树立鲜明工作导向。各地市推荐的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在体现本地区行业特色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应聚焦技术改造主要成效,突出对本地区乃至全省同行业企业可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尽量覆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等重点方向。

  (三)做好推荐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百企千项”重点项目和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包括正式推荐文件、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推荐表、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示范企业典型做法(附件1-3)。


  附件:

  1.“百企千项”示范行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推荐表

  2.“百企千项”示范行动-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3.“百企千项”示范行动-示范企业典型做法(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