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节能函〔2024〕9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4-02-23 08:38:49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现将2024年我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我省将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及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等中小企业,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及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园区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解决方案。鼓励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十四五”前三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持续开展跟踪和服务,系统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

  二、工作程序

  拟参加本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填写《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向拟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实际,收集拟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重点企业、园区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做好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初步对接工作,原则上每个地市推荐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每家服务机构在广东省内服务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数量应不少于20家。于2024年3月1日前将计划报我厅(节能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发布2024年度全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承担任务的服务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作质量

  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相关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要求,聚焦“双碳”目标,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降碳改造方案,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节能诊断服务,完成编制企业节能诊断报告,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诊断报告报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我厅,并同步报送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二)确保自愿参与

  节能诊断服务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单位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节能诊断要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三)加强工作统筹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贯标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围绕节能诊断服务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请各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工作。


  附件:

  1. 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 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