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厅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法规处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3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为高水平谋划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配合推进深化县镇扩权赋能改革,依法赋予综合实力强的县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配合推广“一照通行”“一证多址”改革。配合开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制定并公布“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省市县镇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源、标准一致。(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
(二)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并动态调整完善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督促指导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省级清单认领并对外公布,确保行政执法事项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协调统一。(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继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继续推进粤企政策通和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建设,立足工信职能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开展省产业园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执行政策措施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乱作为,违规加价收取水、电、燃气等费用、政务服务效率低等制约园区发展问题,助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
(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密切关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更新情况,动态配合推进涉厅职能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湾区通办”。(办公室、法规处分别按职责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五)推进工信领域立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的工作部署,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和程序加快推动制定《广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修订)。(民营经济处、消费品工业处负责)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各处室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认定、审核标准、制定程序等方面的认识,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律顾问协审机制,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七)强化依法决策。始终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特别是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过程中,应认真听取法制审核部门的意见,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报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府部门按职责向省政府请示报告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各处室共同负责)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各处室共同负责)
(九)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落实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主办处室应当在决策文件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并注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工作,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切实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处室共同负责)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建立厅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无线电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修订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配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法治建设,配合编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对涉及厅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事项,加强法制审核和监督指导。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强化行政执法协作。(法规处牵头,各执法处室负责)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推进民用爆炸物品和监控化学品领域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并向社会公布。加强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案卷评查、执法机构处理投诉举报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厅行政执法人员及各地级以上市无线电监测机构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法规处牵头,各执法处室负责)
(十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要求全面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推行“扫码入企”制度。加快推进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平台)应用,对适合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情形,积极推动非现场执法。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适时发布厅依法行政指导案例。(法规处牵头,各执法处室负责)
四、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十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复议法列入厅领导班子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重要内容,积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四)规范做好信访工作。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确保信访流程各环节有效衔接,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十五)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切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指导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按要求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统一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厅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六)推动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质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增强回应关切效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公正、公平、便民,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八)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和结果公开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厅的要求,做好集成办理和信息公开相关事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办理任务。(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九)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专项审计等工作。对新闻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的违法行政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财审处、办公室、法规处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处室负责)
(二十)继续强化内部监督。优化完善厅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指标。配合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做好对我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切实推动“以评促建”。(法规处、办公室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处室负责)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十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厅机关学法计划。(法规处、机关党委分别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十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贯彻实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积极配合做好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确保年度报告内容要素齐全,按时向社会公布。(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十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决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制定我厅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继续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年度内举办一期以上领导班子学法培训。加大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继续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法治讲座专题学法、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旁听案件庭审等,不断提高我厅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效能。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组织开展专题普法、专场普法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