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省属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政法〔2021〕70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4),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4〕3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力争今年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新的突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严格把握。申报企业需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1),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业领域。附件2中列出了单项冠军遴选认定重点领域。对于重点领域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三)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复核评价工作
根据单项冠军动态管理的要求,单项冠军每3年需进行一次复核。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及复核通过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见附件3)进行复核。请各地市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深圳市自行按要求推荐)组织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及复核通过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填报复核申请书(见附件1),并进行初核后,提交省工业信息化厅汇总审核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依据《管理办法》撤销认定。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单位。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积极组织当地企业申报。为提高推荐企业的入选率,请各地做好认真做好申报指导和初审工作。中央企业集团、省属企业集团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中央企业集团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直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属企业集团择优推荐1家。
(二)工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央企业集团应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复核企业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对单项冠军复核工作认真组织初审。初审应对申报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对申报企业在资质认定、荣誉证书等申报材料真实性方面进行复核,确保推荐质量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报送方式。申请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截止时间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9月30日前(逾期不受理),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含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5)、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企业加盖公章与骑缝章)、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材料完整版(含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申请企业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材料完整版的电子版(含申请书可编辑的电子版、整套材料的盖章版的扫描件,一并刻录成光盘)各一式一份,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产业政策处)。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届时将本市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名单抄送我厅。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马悦晰、刘熠、文娟,电话:020-83134777、83133349、83133475;13113865030、13533786006、13631458665,邮箱:ghzcc@gdei.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收件人及手机号:马小姐,1311386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