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文化传媒单位支撑我厅“新型工业化媒体调研行”广东站采访活动的通告
通告[2024]83号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24-11-11 16:53:25

  为深入宣传各省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和工作成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央媒体团于2024年11月在我省开展“新型工业化媒体调研行”采访活动,主要调研采访广州、东莞两地企业。为加强我厅在此次调研活动的政务宣传,制作更便于媒体调研的活动方案,强化舆情风险管理能力,我厅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型工业化媒体调研行”广东站采访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协助制定媒体调研路线,并且准备前期调研的各项参阅资料,包括广州市汇报材料、东莞市汇报材料、调研企业汇报材料。

  (二)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手册,包括活动须知、日程安排、行程安排、座谈会议程、调研人员名单、乘车安排以及采访调研点位介绍。

  (三)协助对接应邀媒体与企业,满足应邀媒体在此次调研活动的具体需求,就如何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讲好广东制造故事开展专题研究。

  (四)为我厅建立此次调研的媒体素材库,收集我厅会议活动照片、视频以及各媒体对此次调研报道的素材并归类存档。

  三、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三)在3小时能对本机关的任务及时响应并达到现场,项目服务团队优先考虑具有省级媒体资源或承担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视频拍摄或播出项目业绩的团队。

  (四)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全部至少具有广播电视类证书。

  (五)项目服务团队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质。优先考虑有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单位颁发的奖项(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类或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等)的团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项目目标、项目服务方法措施等。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5万元, 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名机构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佐证团队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用光盘刻存1份。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我厅在报名截止后,将视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30。

  申报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我厅(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办公室,联系电话:83133370),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