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0号)要求,经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等方式,并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确定我省13个集体作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19人作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4人作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上述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拟正式推荐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1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形式,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15室(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5996、020-83134955
传真电话:020-83133423
电子信箱:gdgxrsc@gdei.gov.cn
附件: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