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工信法规函〔2025〕12号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25-04-07 09:34:53

各处室,各厅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法规处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2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扎实提升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高水平谋划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扎实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一是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任务。认真落实厅《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工作方案》,推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配合开展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深化县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继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继续推进粤企政策通和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建设,立足工信职能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配合推动更多涉厅职能的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办公室、法规处分别按职责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推进工信领域立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的工作部署,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和程序加快推动《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进程,配合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立法工作。(消费品工业处、数字产业促进处负责)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认定、审核标准、制定程序等方面的认识,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律顾问协审机制,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六)强化依法决策。始终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过程中,应认真听取法制审核部门的意见,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报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府部门按职责向省政府请示报告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各处室共同负责)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各处室共同负责)

  (八)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落实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文件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工作,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切实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处室共同负责)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继续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建立无线电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和监控化学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修订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无线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减免责清单、委托事项实施指引等制度。配合编制镇街基本履职清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法规处牵头,各执法处室负责)

  (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涉企乱罚款、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避免小过重罚、违规罚没、随意检查等问题。按要求落实“亮码入企”、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等制度,探索开展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持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快推进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平台)应用。(法规处牵头,各执法处室负责)

  四、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要求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常态化。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二)规范做好信访工作。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确保信访流程各环节有效衔接,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十三)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切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指导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按要求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统一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厅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四)推动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质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增强回应关切效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五)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公正、公平、便民,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六)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和结果公开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厅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强化集成办理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办理任务。(办公室、法规处按职责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专项审计等工作。对新闻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的违法行政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财审处、办公室、法规处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处室负责)

  (十八)继续强化内部监督。优化完善厅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指标。配合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做好对我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切实推动“以评促建”。(法规处、办公室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处室负责)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厅领导协同配合推进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厅机关学法计划并认真落实。(法规处、机关党委分别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贯彻实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积极配合做好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确保年度报告内容要素齐全,按时向社会公布。(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十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决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制定我厅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继续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年度内举办一期以上领导班子学法培训。加大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继续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法治讲座专题学法、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旁听案件庭审等,不断提高我厅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效能。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普法、专场普法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