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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梅州市中小企业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个“中小微企业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工厅企业〔2017〕587号)的要求,请你们做好首个“中小微企业日”宣传活动。活动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我委(民营经济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个“中小微企业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工厅企业〔2017〕587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叶美珍,电话:020-83133334,传真:020-83133281,电子邮箱:zxqggc@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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