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等文件精神,改善对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合作框架协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将深入开展政银合作,推进对“小升规”及培育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中小(民营)企业(以下统称“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服务。2019年至2021年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中行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各地工信部门和省中行辖内机构建立政银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面向专精特新企业推出总授信额度约450亿元的“专精特新”系列专属金融产品,快速满足全省3万家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一年期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5%,免评估、中介等费用,信用贷款3天内到账,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健康发展。

  二、合作机制

  (一)联合推进政银合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中行、各地工信部门和中行辖内机构分别建立合作机制,在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面加深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各地工信部门及时将“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提供给省中行及辖内机构,中行辖内机构优先对名单中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二)汇聚双方优势开展培训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所组织的企业培训中,优先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参训名额,优先安排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内容。省中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培训班提供融资课程授课师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免费的综合金融知识培训。

  (三)设立金融服务中心

  根据双方合作进展情况,省中行在条件成熟的辖内机构普惠金融事业部下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并与当地工信部门共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

  三、“专精特新”系列专属产品

  (一)成长快贷

  1.贷款对象:2019年至2021年的“小升规”培育库企业以及“小升规”企业。

  2.综合授信方案:对于列入各地工信部门“小升规”培育库的企业,省中行在“升规”培育阶段可提供人民币150万元的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企业成功“升规”再追加150万元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对于“小升规”企业,针对企业短期融资需求,省中行统一配置“中银网融易”产品。一次性签订免抵押信用贷款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自助进行提款和还款的贷款产品。授信额度人民币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线上自助提款,贷款实时到账,随借随还。

  (二)高成长贷

  1.贷款对象:2019年至2021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高成长中小企业,以及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2.综合授信方案:除针对企业短期融资需求统一配置“中银网融易”产品外,省中行针对企业长期融资需求,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设计相适应的中长期授信方案,贷款期限最长3年,首年免还本金,担保方式可为风险分担、国家风险基金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产业链核心企业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固定资产抵押、存单质押等多种灵活组合。总授信额度最高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500万元,抵押贷款的放款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在授信额度内充分满足企业贷款需求,快速放贷。

  (三)技改成长贷

  1.贷款对象:对2019年至2021年实施技术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包括:获得各级工信部门政策支持的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的“专精特新”企业。

  2.综合授信方案:省中行除针对企业短期融资需求统一配置“中银网融易”产品外,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设计相适应的中长期授信方案,贷款期限最长10年,担保方式可为风险分担、国家风险基金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产业链核心企业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固定资产抵押、存单质押等多种灵活组合。总授信额度最高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500万元,抵押贷款的放款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授信额度内充分满足企业贷款需求,快速放贷。

  (四)流量贷

  1.贷款对象:2019年至2021年在省中行辖内机构有结算业务和存款沉淀的“专精特新”企业。

  2.综合授信方案:省中行根据企业结算流水和存款沉淀主动授信,为企业提供最高人民币200万元的信用授信额度,申请资料简单,贷款期限最长1年。

  四、支持措施及操作流程

  (一)贷款利率优惠

  对本实施方案项下贷款,省中行提供利率优惠,一年期贷款利率按不高于5%执行。如贷款涉及抵押担保,相关抵押费、评估费由省中行承担。自企业贷款申请资料齐备一周内,省中行按照申请贷款操作流程完成贷款审批事项。

  (二)信贷风险补偿

  各地市建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将本实施方案贷款产品纳入本地市风险补偿范围。

  (三)贷款利息补贴

  对2018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和申领程序按各市工信部门通知执行。2018年9月1日以后的贷款贴息按省财政政策实施,鼓励各地出台融资降成本补贴措施。

  (四)国家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担保

  发挥国家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提供增信担保的作用,引导使用国家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担保公司,重点为首贷及近2年累计贷款金额小于500万元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并执行国务院相关担保费率规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操作流程

  1.企业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市工信部门将本方案涉及的企业清单及有关信息,按季度提供给省中行及辖内机构,重要的情况及时沟通。

  2.申请渠道。清单内企业可与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对公业务人员联系,提出融资申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动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平台搭建贷款申请入口。省中行各辖内机构要主动走访有关企业,提供融资上门服务。

  3.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

  (3)企业前两年及当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4)企业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5)企业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升级等相关证明材料。

  (6)纳入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的确认函(如有)。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行将定期评估方案实施的效果,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研究,予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