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 2019〕6号)要求,经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属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首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资服务)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等3家单位为首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资服务),自通知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各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融资服务示范平台的沟通合作,注意发挥平台优势,指导其做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工作。请各示范平台单位每季度向我厅及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报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情况。
三、各示范平台单位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融资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每年1月底前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运营情况。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汇总本市融资服务示范平台上一年度运营情况,每年2月底前报送我厅(融资促进处)。
附件:首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资服务)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27日
(联系人:许轩凯,电话:020-83133254)
附件
首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资服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