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21〕9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1-06-19 16:23:15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1〕124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全面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9月

  地点:决赛在东莞市举行,在2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湛江)结合实际各举办1场赛事相关活动。

  三、赛事组织

  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坚持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级巡视员姚德洪、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万卓培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由程有根副局长任主任,设在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国内知名投资机构(人)、国家级商协会、国内知名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权威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项目对接和指导、赛事活动的评审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后入库,大赛初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初赛评审专家也可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为提升本届大赛项目落地及对接成果,大赛各环节中龙头企业评委须占评委席20%。

  大赛的复赛和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分别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专题赛主办单位主办;鼓励与国内各大展会、创业赛事、创投栏目资源共享,提升大赛品牌价值;鼓励国内外商贸组织、知名电商平台、媒体(含投融资垂直媒体)、社交平台、投资机构、科研院所、券商、银行、双创载体、创辅机构(知识产权、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业设计机构)等积极参与并作为大赛支持单位,提升大赛产销对接成果、赛事服务质量及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地市充分利用官方媒体(含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设置大赛官网外链。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根据“创客中国”参赛领域,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立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生物医药与健康、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包括工业APP、以及5G、区块链的融合等)、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要求各地市积极动员当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及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参赛。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 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地市赛或专题赛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各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自行确定,但不晚于7月20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2021年8月5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大赛发布

  加强“创客广东”大赛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推广,及时向社会发布大赛筹备进展情况。

  时间:2021年6月。

  (二)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

  1.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筹备策划赛事,积极动员龙头企业参赛(珠三角地区发动不少于5家,其他地区不少于3家)并发布创新需求(每家龙头企业至少1个),鼓励引导当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名单为准)报名参赛;发动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参与赛事活动;各地市赛参赛项目珠三角地区需超过80个,其它地区需超过50个,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

  2.专题赛。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专题赛的专业领域(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绿色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在大行业领域方向内可再提出具体赛事细分的行业领域),大赛承办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大赛组委会委托,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专题赛主办单位。各专题赛主办单位应发动龙头企业(不少于3家)积极参加赛事并发布创新需求(每家龙头企业至少1个),按照所在区域,珠三角地区参赛项目需超过80个,其他地区需超过50个,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

  3.通过“创客中国”平台报名参加广东省区域赛的项目,须于7月23日前报名,由“创客广东”组委会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按不超过该渠道报名参赛项目总数15%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2个)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时间:2021年8月5日前。

  (三)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根据(6个行业领域、企业组、创客组)项目数占比确定省50强和100强名单(计算公式见下)。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入围省决赛。

  每个行业复赛企业组(创客组)50强(100强)项目数=50(100)*(每个行业复赛项目数/复赛项目总数)*(每个行业复赛企业组(创客组)项目数/每个行业复赛项目数)

  时间:2021年8月25日前。

  (四)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赛后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根据项目决赛、复赛评分结果由高到低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

  时间:2021年9月10日前。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赛事组织单位及个人分别设立奖项。

  1.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对省100强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为表彰优秀项目,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赛结束后向社会通告大赛决赛获奖名单。

  2.对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单位,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获奖项目数、项目落地情况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颁授最佳组织奖2名、优秀组织奖6名、先进个人8名。

  3.复赛和决赛评委分别以组委会秘书处名义和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对全省100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3.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三)跟踪服务

  1. 融资对接服务。复赛入围项目可由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提供的股权架构咨询和设计等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 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 落地对接服务。组委会秘书处将对全省100强项目组织落地意向摸排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组织意向项目与载体平台举办落地对接会及参观考察活动,并为项目提供全流程落地跟踪服务。鼓励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落地园区及基地的参赛项目或企业奖励适当奖金或提供扶持政策和服务。

  4. 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10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5. 知识产权服务。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将对入围复赛的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检索、评估、维权、融资、交易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对入围决赛项目提供专利导航、预警、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分析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请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主办单位认真撰写《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并填写《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附件4)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附件5),同时加强与组委会秘书处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项目参加大赛。

  (三)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龙头企业可推荐1-2名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6),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参与赛事活动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

  (四)加强获奖项目跟踪扶持。各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要加强地市赛、专题赛获奖项目的跟踪,协调提供相应的融资对接、产业对接、培训等后续服务,鼓励各地市加大本地区获奖项目的政策扶持。12月31日前将获奖项目落地情况报组委会秘书处,此后每季度定期上报跟踪服务情况,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7月2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附件4、5、6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8月5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靖雯、古晓娥、刘喆菁,电话:0769-22220026、020-83135944、020-83134534;传真:020-83135859,E-mail:gdmaker@gdei.gov.cn。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 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 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地市赛和专题赛有关要求

     4. 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 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 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17日

粤工信服务函〔2021〕9号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