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拟对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5亿元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现将因素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5年9月8日至9月15日,共6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装备产业推进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林树彬;联系电话:020-83133307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资金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