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专项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因素法安排计划的公示
来源:珠江西岸装备产业带推进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5-09-24 1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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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珠江西岸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拟对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母机制造业发展15亿元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现将因素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装备产业推进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林树彬;联系电话:020-83133307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资金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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