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蚕茧收购统计数据

和总结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市场〔2008811

 

有关地级市经贸局:

根据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秋茧收购期间市场监测工作的函》(国茧协办函〔200814号)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地2008年秋茧收购情况及统计数据,正确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今年秋茧收购期间信息报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报。请在秋茧收购期间督促本地区列入国家商务部“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的鲜茧收购样本企业(详见附件1),通过登录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网址:http://jscscyxs.mofcom.gov.cn/espc/jsc)每日及时上报鲜茧收购数据。

二、年报。请将所在地区的鲜茧收购情况汇总,并填报广东省2008年蚕茧收购统计汇总表(年报)(详见附件2)。同时做好今年蚕茧收购工作总结,总结中要包括今年蚕茧收购工作要点和存在问题,以及对明年工作的设想和政策性建议(填报有关数据截止到115)。

三、请各地市经贸局于1110日前将汇总表、工作总结以及督促本地区样本企业日报落实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并上报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省茧丝办),并附上企业报送的明细表。

 

附件: 1.广东省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样本企业名单

2.广东省2008年蚕茧收购统计汇总表(年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市场建设处(省茧丝办)田敏、汤蕾,电话:020-8313582083133433

  邮箱:cqswj@gdet.gov.cntanglei@gdet.gov.cn,传真:020-8313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