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蚕茧收购统计数据
和总结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市场〔2008〕811号
有关地级市经贸局:
根据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秋茧收购期间市场监测工作的函》(国茧协办函〔2008〕14号)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地2008年秋茧收购情况及统计数据,正确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今年秋茧收购期间信息报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报。请在秋茧收购期间督促本地区列入国家商务部“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的鲜茧收购样本企业(详见附件1),通过登录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网址:http://jscscyxs.mofcom.gov.cn/espc/jsc)每日及时上报鲜茧收购数据。
二、年报。请将所在地区的鲜茧收购情况汇总,并填报广东省2008年蚕茧收购统计汇总表(年报)(详见附件2)。同时做好今年蚕茧收购工作总结,总结中要包括今年蚕茧收购工作要点和存在问题,以及对明年工作的设想和政策性建议(填报有关数据截止到
三、请各地市经贸局于
附件: 1.广东省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样本企业名单
2.广东省2008年蚕茧收购统计汇总表(年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市场建设处(省茧丝办)田敏、汤蕾,电话:020-83135820、83133433,
邮箱:cqswj@gdet.gov.cn、tanglei@gdet.gov.cn,传真:020-8313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