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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平台建设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证我省首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附件1)取得预期效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首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协调制度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1846号)的要求,现就建立我省项目协调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信息沟通机制。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及相关的中小企业局分别指定熟悉项目情况的同志为负责人及联络员,每月编发所承担的项目建设动态信息,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主要措施和工作建议,报省中小企业局。

  二、建立项目定期协调制度。每季度召开项目负责人、联络员会议,交流项目建设情况,协调项目进度,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共性问题。

  三、请提供截至201110月底的项目进展情况。内容包括:

  (一)  项目组织保障情况;

  (二)  项目资金下达及地方配套资金安排情况;

  (三)  项目建设进度,以及服务资源组织情况;

  (四)  加强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措施,以及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五)  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六)  2011年底前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请于2011118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负责人及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报省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局孙海扬,电话:83135841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饶朝学、林卫华,电话:83378957,传真:83396770E-mail83378957@gdsme.com.cn

 

  附件:12011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

     2.项目负责人及联络员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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