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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重点监测企业,有关单位:

为及时跟踪了解工业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工信部节〔20112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区、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企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及时监测本地区、本单位工业节能减排动态状况。

二、我委提出了我省重点监测(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样本企业建议名单(附件2)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方面重点监测样本企业(20家)名单选取原则为,按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由多至少排序(18万吨标准煤以上),且覆盖石化、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高耗能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重点监测企业名单选取原则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和经营规模较大,企业效益较好,辐射带动效应强,管理规范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请各有关企业如实填写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负责人和联系人登记表(附件3),并于618日前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并分别抄送省节能监察中心、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和当地市经信主管部门。请省节能监察中心、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按国家要求,620日前分别负责将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详细信息录入监测系统,共同完成我省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信息的初始化工作。

三、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纳入工业节能减排重点监测样本企业名单的节能类企业实行月报制度,应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企业用能监测报表”的填报;资源综合利用类企业实行季报制度,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上季度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监测报表。企业初次填报时需补充20101-12月对应数据,在填报2011年当期数值时,系统将以2010年相应月份为基期进行测算比较。

我委将按照工信部统一安排,组织我省重点监测样本企业参加国家举办的企业节能减排监测系统数据填报培训。请各市经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督促辖区内重点监测企业参加相关培训。

 

附件:1. 我省重点监测(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样本企业建议名单

   2. 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负责人和联系人登记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宋总涛、张娜,电话:020-8313335983133482传真:020-83133335

省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易国刚,电话:020-83378976传真:020-83352049

电子邮箱:ygg@gdecc.cn

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联系人:温康文,电话:020-37636009816,电子邮箱:305740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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