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志坚副主任带队开展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
根据《印发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20号)和《关于开展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157号)的精神,5月18起至6月上旬,省政府组织8个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组,分赴各地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由我委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人事厅、建设厅、国资委、统计局、质监局等部门和我委各派出一位厅级领导,分别带领一个省节能考核工作组,负责2-3个市政府的节能考核工作。
毕志坚副主任一行分别听取了汕尾市副市长刘小静、惠州市副市长李选民、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所作的本市2008年节能自查报告,认真查阅了相关证明材料,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核实与沟通,现场抽查了当地相关地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分别形成了汕尾、惠州、东莞市政府2008年节能考核现场核查意见。毕志坚副主任代表省节能考核第二工作组分别向汕尾、惠州、东莞市政府作了反馈,对市政府2008年节能考核等级作了初步评定,三个市委、市政府均较重视节能工作,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节能领导,建立节能工作机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管理。在肯定各地市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针对各市具体情况,毕志坚副主任还就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对未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或累计进度节能目标的地区,毕志坚副主任强调,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下大力气,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约束性目标。
根据省政府考核通知要求,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形成各地级以上市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报告,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据此落实对各市政府的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来源: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