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一季度全省节能形势分析会的通知

粤经贸办〔200933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各地、省千家企业能耗变动状况,确保完成今年节能目标,经研究,我委决定召开一季度全省节能形势分析会,同时套开节能政策和实践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分析会:通报一季度全省节能形势以及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市一季度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当前节能工作面临困难和问题;部署近期全省节能工作重点。

(二)交流会:开展节能政策与实践交流,邀请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有关专家和部分市代表参加。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分析会定于511日下午1400召开,会期半天,51110001400报到。

(二)交流会定于512日上午830召开,会期半天,511日下午16001900报到。

(三)会议地点:广州市长隆酒店•九里香厅(番禺区迎宾路)。

三、参加人员

(一)分析会: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分管局长和环资科(处)长。

(二)交流会: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惠州等市经贸部门分管局长,各市节能监察(测)机构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各1名代表(名单附后)。

四、会议要求

请一季度能耗变化较大的深圳、佛山、韶关、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等市重点针对一季度工业增加值变化与工业用电量变化相差较大的原因做深入分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于56日前报我委(环资处),并做好典型发言的准备。参会名单请于58日前报省节能监察中心。

联系人:省经贸委  许用权、张圆明,电话:0208313338783133359 E-mailxyq@gdet.gov.cn

省节能监察中心  田中华,电话:02083353392,传真:02083352049

长隆酒店总机:02084786838

 

附件:1.参会回执

2.各市节能监察机构和重点企业参会名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