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的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4〕27号),省政府于2014年3月至4月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告如下:

  惠州、东莞、珠海、江门、广州、深圳、茂名、肇庆等8个市为超额完成等级,潮州、韶关、清远、汕头、揭阳、梅州、阳江、佛山、湛江、中山、汕尾、河源、云浮等13个市为完成等级。全省各市均完成了2013年节能年度目标和“十二五”前三年节能进度目标,潮州、河源、揭阳、云浮4个市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75%以上。对超额完成等级、节能措施落实较扎实的惠州、东莞、珠海、江门、广州、深圳、茂名、肇庆等8个市予以通报表扬。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十分关键的一年,全省节能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将节能降耗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结合,以最坚决的态度、超常规的手段、铁的手腕强力推进节能工作,确保全省顺利完成“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

  

  附件:1.  2013年度各市政府节能考核结果综合排名

     2.  2013年度各市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排名

     3.  2013年度各市政府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排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统计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