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第三批广东省资源综合
利用产品(工艺)现场审查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7〕958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有关企业:
为了规范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根据省经贸委等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6〕8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委托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2007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的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初定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审查的内容
(一)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项目建设符合审批或核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符合技术规范相关标准;技术设备水平。
(二)原材料情况
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条款;原材料来源正规、可靠;原材料计量(器具)、统计记录(措施)完善;现场符合要求(标准清晰、无混料等现象)。
(三)产品情况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独立计算盈亏;产品质量。
(四)环保达标情况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达标排放。
现场审查后,专家组将出具评估意见,作为我委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的参考。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
省经贸委联系人:冼尚德,联系电话:020-83133337。
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联系人:王采莲,联系电话:020-83547275。
附件:开展2007年第三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现场审查企业的名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