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

 

 

 

粤经贸环资〔2007354


关于召开中美循环经济和节能法律问题研讨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委(经贸局、贸工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节能法制建设,由中山大学、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主办,美国国际开发署协办的中美循环经济和节能法律问题研讨会定于200751112日在广州中山大学岭南堂举行,请各有关单位派人参加。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节约能源法律问题。

具体包括:外国节能立法模式;中共中央和地方节能立法模式;节能法的基本制度;节能的法律保障措施;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等。

(二)循环经济立法问题。

具体包括:中共中央和地方循环经济立法的热点和难点;资源开采与节约使用的法律问题;废物综合利用、再利用的法律问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法律问题;可持续消费模式的法律问题;循环经济评价与考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绿色政府采购制度;循环经济的激励政策;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措施;政府在循环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二、会议组织者

(一)主办单位:中山大学、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美国佛蒙特法学院。

(二)承办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美国佛蒙特法学院。

(三)协办单位:美国国际开发署。

三、会议参加者
  会议规模约120人,其中:美国专家10位,国内专家(其中包括全国人大环资委的领导和国内各高校著名的环境法及能源法教授)2030位,环境资源保护、环境资源法制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学者,以及在广东省从事环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管理人员等。

四、会务安排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为一天半,即200751112日上午。会议地点为中山大学岭南堂。会议代表住宿地点为广州半岛游艇俱乐部,广州市滨江东路81 (中山大学北门广场西侧)

(二)有关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凡获正式邀请的参会者,由会议统一安排用餐。会议将统一为广州市以外参会代表免费提供51012日两天的食宿。

五、报名办法

外地代表于2007510下午200后开始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广州半岛游艇俱乐部,广州市滨江东路81 (中山大学北门广场西侧)

广州市的参会代表于2007511上午830开始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岭南堂一楼。

请各市经贸局、省直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于58日前报送省经贸委、中山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

中山大学法学院  李 蜜

电话:020-841105931380889**** 传真:020-84037920

邮箱:lpdlma@mail.sysu.edu.cn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张 娜 电话:020-83133482  传真:020-83133335

 

附 件:1.中美循环经济和节能法律研讨会日程

       2.会议回执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