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6〕100号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6-06-13 09:09: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引导先进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见附件),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我省节能机电设备(产品)及能效之星,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请于7月5日前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 

     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6月12日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020-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