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提升民营经济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进行考核,并开展 “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活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和申报
请各地对照《关于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实行民营经济工作考核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2008〕47号)要求以及《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011年修订)》(附件1)组织好自评工作,并根据《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方案》(附件3)做好申报工作,于12月26日前将自评材料和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送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5房,邮编:510030)。
二、初审
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汇总各地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自评材料、自评考核表(附件2)和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4),会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行初审。
三、实地考核
视实际需要组织对各地进行考核,核实相关情况。
四、评定
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对初审结果讨论研究后形成考核、评选报告报省政府批准。
五、考核、评选结果
考核、评选结果由省人民政府通报。
各地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考核和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和申报。
请各地于12月22日前将本地区考核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5)报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申报表格电子文档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众网(http//www.gdei.gov.cn)“公告公示”或“中小企业”栏下载。
附件:1. 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011年修订)
2. 2010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自评考核表
3. 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方案
4. 2010年度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申报表
5. 2010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联系人报名表
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1年12月17日
(联系人:王丽娟、马珊珊,电话:020-83135804、83135846,
传真:020-83133308,邮箱:zxqgg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