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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提升民营经济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进行考核,并开展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活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和申报

  请各地对照《关于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实行民营经济工作考核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200847号)要求以及《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011年修订)》(附件1)组织好自评工作,并根据《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方案》(附件3)做好申报工作,于1226日前将自评材料和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送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5房,邮编:510030)。

  二、初审

  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汇总各地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自评材料、自评考核表(附件2)和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4),会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行初审。

  三、实地考核

  视实际需要组织对各地进行考核,核实相关情况。

  四、评定

  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对初审结果讨论研究后形成考核、评选报告报省政府批准。

  五、考核、评选结果

  考核、评选结果由省人民政府通报。

  各地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考核和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和申报。

  请各地于1222日前将本地区考核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5)报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申报表格电子文档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众网(http//www.gdei.gov.cn)“公告公示中小企业栏下载。

  

  附件:1 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011修订)

     2 2010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自评考核表

     3 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方案

     4 2010年度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申报表

     5 2010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联系人报名表

  

    

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11217

  

(联系人:王丽娟、马珊珊,电话:020-8313580483135846

传真:020-83133308,邮箱:zxqggc@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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