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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专用汽车生产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乡市新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的通报》(工信部产业函〔20114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督,定期开展抽查或根据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信息开展重点检查。

  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和省对车辆一致性生产监督实施更加严格的检查和管理,各专用汽车生产企业要对本通报引以为鉴,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各单位在执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我委,以便向国家工信部反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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