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关于履行禁化武公约2011年度宣布的通知》(禁化武办发〔2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禁化武数据宣布工作,组织你市生产、加工、消耗第二类以及生产第三、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年度统计报表》并加盖公章(其电子版可在国家禁化武办网站www.cpcia.org.cn/jhw下载)。各市需进行年度数据宣布的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参考名单见附件3,如有新增企业,也请按要求一并组织开展宣布工作。请你们认真核实、汇总你市企业报表,于2011年1月5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业处)。
附件:1.关于履行禁化武公约2011年度宣布的通知(禁化武办发〔2011〕20号)
2.全国监控化学品年度统计报表
3.各市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参考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雷勇强,020-83133362;传真:83133324;邮箱:leiyq@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