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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按照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发展调研工作的函》(工企业函〔2015〕20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形式

填写调查问卷、提交典型案例。

  二、填报内容

  (一)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扶持政策情况(201号文附件1、2、3)

  要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附件1;并选取1家有代表性小微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编写典型案例材料;组织当地小微企业填写附件3,每个地市(顺德区)至少2份。

  (二)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情况(201号文附件4、5)

  要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填写附件4,每个地市(顺德区)至少2份,并按照附件5要求编写典型案例1个。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规范情况(201号文附件6)

  要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国家、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填写附件6,请各平台将本问卷及与平台服务规范和标准相关的电子版资料一同上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顺德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问卷的发放、组织填写、回收等工作,并于2015年11月18日前将问卷和案例等电子版材料统一送(服务体系建设处),请发电子邮件问卷电子版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海扬 王光奋

电话:020-83135852,传真:020-83135859

  电子邮箱:36076370@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发展调研工作的函工企业函〔2015〕201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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