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委)及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委)、农业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总工会、团委,有关部门,省妇联、广东省军区后勤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属中职学校及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 9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和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制定了《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 团省委
2015年6月3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传真:020-83133335;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卢树明,电话:020- 83138611,传真:020-83138699 )
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进行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贡献力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的主题为“节能提质 绿色发展”,低碳日主题为“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份,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组织机构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14部门联合主办,省有关单位协办。
四、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节能宣传与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相结合。
以全国低碳日活动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减碳活动高潮。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绿色数据中心节能创新工作交流会。
1.活动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
2.活动地点:中国移动南方基地(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33号)。
3.初步议程:省领导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致辞、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做《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政策宣贯、企业及科研机构介绍相关技术和案例、参观信息化展厅(智慧南方馆)等。
4.会议规模:会议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分管领导,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分管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领导,省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公司及南方基地等相关单位领导,部分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节能处(科室)负责人,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规模在120人以内。
(二)全国低碳日活动。
组织开展“低碳日”广场宣传活动,各地特别是国家和省低碳城市、碳县(市、区)可设立分会场,相应组织宣传。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各地、各企业中宣传我省低碳发展相关政策,探索碳排放交易普惠制试点,以贴近群众、互动体验的方式,普及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相关知识,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引导企业、民众践行低碳理念。
(三)节能低碳公益宣传活动。
在省节能宣传月期间制作节能低碳公益广告,协调广东广播电视台在广东卫视连续播出两周。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当天在《南方日报》上刊发节能低碳宣传专版,积极宣传节能最新政策及节能低碳工作成效,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业节能助力活动。
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以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为主要内容,在珠海、阳江、江门、汕头、惠州等市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暨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训班;以清洁生产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省清洁生产协会、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6月10日举办云浮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政策宣贯及技术交流会;以电能质量提升为主要内容,省机械工业协会、亚洲电能质量产业联盟、广东英泰展览有限公司于6月17日举办2015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电能质量技术和产品交流供需对接会。
(五)公共机构节能助力活动。
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省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倡导办公人员采用绿色低碳的办公方式,通过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和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在办公区采取停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措施。同时,将传统媒体宣传与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大力推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举办报告会、现场会、印制并发放节能宣传画报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宣传影响力。
(六)建筑节能助力活动。
结合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要求,组织省相关协会联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广泛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培训及宣传活动,印发《建筑节能知多D》宣传手册,积极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普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七)交通节能助力活动。
结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交通 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的要求,围绕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首届“绿色交通 美丽广东”影像大赛,宣传我省绿色交通建设成效,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绿色交通发展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要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宣传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广节能减排低碳的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鼓励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低碳的公益短信。
(三)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从自身低碳发展实际出发,围绕全国低碳日主题,在低碳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与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着重宣传低碳先进典型代表,在全社会形成低碳行动热潮。
(四)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广泛传播节俭节约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形成节能减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各市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创意创作,牢固树立和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低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六)各市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再制造产业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七)各市环境保护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向全社会普及环境道德水平,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和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传播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大力宣传新建建筑节能工程、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工程,展示建筑节能取得的良好效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宣传新建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性住房的先进经验。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活动”,引导绿色装修。开展“建筑节约用电活动”,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倡导减少室内空调开启时间,促进节约电费和节能减排。
(九)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节能低碳行动,要以“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为主线,大力宣传水运能效、大宗散货运输北江项目、清洁能源利用、绿色交通城市、公路、港口等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应用。组织开展绿色交通进“车、船、路、港”和进校园活动,宣传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身做起,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节能、绿色、低碳的出行模式。
(十)各市农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节能减排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广泛普及节水知识,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宣传农业循环经济推动农业节水和农村环境改善成效。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降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将流通领域的节能宣传与“绿色商场”创建活动相结合,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结合流通领域特点,以“绿色供应链培育行动”、“绿色回收推广计划”为活动主题,重点开展绿色商场创建、绿色采购推广、绿色消费引导、绿色餐饮自律和绿色回收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系列活动。发挥流通环节引导消费和生产的作用,提高流通领域节能发展水平,培养消费者绿色消费、节约消费的意识和习惯。
(十二)各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
(十三)各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编辑出版图书、拍摄电视节目和短片、开展“每日一行·绿色生活宣传活动”等,为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四)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特别针对当前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的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低碳节能生活,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大力培养选树节俭养德全面节约行动先进典型。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杜绝跑冒滴漏,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
(十五)各级团委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环保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十七)军队各级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的思想,珍惜和用好宝贵的军费资源,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落实到军队建设的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持续深入开展“八节一压”、“红管家、好当家、小行家”、“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油料节约管理年”、“红旗车分队、红旗车驾驶员”评定和创建“健康军营”、“低碳军营”等群众性节约活动,积极倡导和建设军营节约文化,不断增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军营新风尚。
(十八)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月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节能减排低碳的宣传热潮,总结推广会员企业节能减排低碳的先进经验。
各市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及活动代表性声像、图片等宣传资料(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省发展和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