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全面深化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中关于“研究提出节能量交易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国家节能量交易工作总体安排,我委将组织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机制课题研究。根据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公开遴选《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机制及实施方案研究》项目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对国内外节能量交易的主要做法进行书面和现场调研,走访有关行业和企业专家,分析评价各种做法的利弊,撰写《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机制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研究提出我省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框架设计、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政策建议等,形成《广东省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名单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
(二)熟悉国家和省节能低碳等方面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具有承担过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经验与能力;
(三)课题负责人主要从事节能低碳环保领域相关经济与政策研究工作,其主持或参与的相关重大决策咨询课题成果(近5年)获得过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
(四)优先考虑承担或参与过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或者其它资源环境产权交易体系设计工作的机构。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申报材料
(一)单位概况(含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业绩,以及课题带头人基本情况及相关研究成果等);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包括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及计划、课题调研报告初稿、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框架内容、项目效果评价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专项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15 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专家咨询劳务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中午12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 word版电子档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7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020-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