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4〕41号)精神,进一步掌握我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为制定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供依据,我委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度节能环保产业现状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我省境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从事节能环保产业活动、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重点调查规模以上企业,未纳入规上的企业,各市可视情况自行扩大调查范围。调查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4年度。
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包括: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环保综合管理服务,具体见《国家统计局节能环保产业分类表》(附件4)所涉及的范围对象。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经信主管部门(顺德区经科促局)按附件4界定的范围,进一步确定具体的调查单位名单,指导调查单位填写《2014年度广东省节能环保产业调查表》(见附件1),汇总填写《××市2014年度节能环保产业调查汇总表》(见附件2),并按《2014年度××市节能环保产业调查报告大纲》(见附件3)要求编制本地区调查报告,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调查报告(附调查单位名单)和附件1、2正式报送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并附电子版。
附件:1. 2014年度广东省节能环保产业调查表
2. ××市2014年度节能环保产业调查汇总表
3. 2014年度××市节能环保产业调查报告大纲
4. 国家统计局节能环保产业分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郑威,电话:020-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
电子邮箱:zhengwei@gdei.gov.cn;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系人:李鸿涛,电话:020-83557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