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绿色制造工程相关项目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5〕1772号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5-08-04 15:35: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规〔2015〕25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绿色制造工程相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通知要求,本次申报领域包含:传统行业节能改造工程,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提升,能源监控、管理、分析管控一体化系统,高耗水行业节水治污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利用工程等五个方面。原则上每个申报主体(地市或省属单位)每个方向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二、请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5年8月7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附光盘一份)。属省企业的,可直接向我委申报。 

  三、我委将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择优并按国家数量要求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绿色制造工程相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8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吉林,83133444,传真:831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