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业能效对标工作的函
粤经信办函〔2015〕362号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5-09-09 16:45: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我委于2013年1月印发了《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在水泥、玻璃、造纸、钢铁、纺织行业率先启动了全省能效对标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能效对标工作,通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动重点企业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行业单位产品(工序)能耗水平,2015年,我委将继续选择部分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级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能效对标活动,拟定本行业能效对标实施方案(编写要求见附件),并于9月18日前向我委递交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行业开展对标活动的现有工作基础和主要优势,国际、国内及省内行业能效现状,先进企业能效水平,拟提出的阶段性能效标杆,有意向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具体活动推进步骤及保障措施等。 

  二、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开展试点工作行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综合考量行业能源消费量比重、工作基础等情况,确定新纳入能效对标试点行业。入选试点的行业和企业将在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中给予优先支持。同时,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情况将继续纳入年度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考核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时可采信试点行业能效对标成果。 

  三、请各地经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并配合做好相关能效对标工作。 

 

  附件:广东省XX行业能效对标实施方案编写指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8313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