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加强粤港清洁生产交流与合作,根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的安排,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实地评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审定,共同认定第七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企业73家、(制造业)标志企业74家、(供应链)标志企业3家、(技术服务)标志企业13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七批)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