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塑料行业能效水平提升,完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根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委委托省节能中心和省塑料工业协会起草了《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并于2015年2月公开征求意见。在汇总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于11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抄送省节能监察中心,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再次征求意见稿)
2. 编制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0月2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江姗姗、熊卫鹏,电话:020-83133359、83135867;
省节能中心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0-83353391,
传真:020-83352049,邮箱:zhanglei@gde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