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多渠道加大节能循环经济投入,促进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依法依规、集中扶持的原则,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地市或省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评审,研究提出了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资金(本次公示包含电机能效、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园区循环化改造、节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其它节能重点事项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下达计划(见附件),共7个专题方向,拟安排财政资金25120.1万元。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29日(共六天)。如对下达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020-83133444、020-83133335(传真)
省财政厅 020-83170438
附件: 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项目资金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