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0号、2015年第34号)要求,年度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企业应开展强制能源审计并限期整改。现将我省国家万企强制能源审计和整改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我省2014年因考核为未完成等级开展强制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企业共计35家,其中29家企业通过强制能源审计(3家企业因关停或转型视同通过),南亚朔胶工业(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汕头市帝远海运有限公司、民森(中山)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广东广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未通过强制能源审计。
我省2015年因考核为未完成等级开展强制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企业共计19家,其中17家企业通过强制能源审计(1家企业因关停或转型视同通过),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通过强制能源审计。
附件:2014-2015年我省国家万企开展强制能源审计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吉林,8313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