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生产〔2015〕129号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5-04-28 10:31:00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5424号)等规定经评审、公示等环节,现将2015年省级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项目计划共扶持3个专题35个项目,安排省财政资金9081元。

  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以及有关中央驻粤和省属单位严格执行广东省有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地区、本单位资金管理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规范、具体、可行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规范、合规使用财政资金,并做好项目后续跟踪和验收,加强资金日常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和资金使用规范。

  专项资金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不得超范围或违规使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015年省级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420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侯彪,电话:020-83135953;省财政厅赵行旺,电话:020-8317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