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亚行贷款节能减排促进(能效电厂试点)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节能减排促进项目循环资金工作要求及流程的通知》,为征集申报项目,现公布广东能效电厂循环资金贷款2016年二季度贷款信息,以供参考。 

  一、贷款额度及利率 

  2016年二季度,广东省能效电厂项目循环资金可用于贷款的额度为1.345亿元。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商业贷款利率下浮10%。有关项目总体情况介绍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所有节能量可测、财务可行、符合国家及省节能规划的节能减排项目均可申报。申报单位的注册地需在广东省内。有关具体的技术及财务筛选标准见附件2。 

  三、申报时限 

  项目常年接受申报,每季度末将对当季度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在手续齐全后发放贷款。本季度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四、申报审批流程与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可先登录能效电厂项目网站,点击“项目申报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在线申报受理后,项目执行中心及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将联合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项目技术及财务可行性,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具体的申报审批流程及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3及附件4。 

  五、抵押担保与资产评估等有关要求 

  目前,可采用的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有:土地、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集团公司、关联方或企业股东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抵押担保方案可根据子项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担保公司与资产评估机构名单见附件5。 

  六、联系方式 

  项目执行中心:广州市连新路11号6楼,510030 

  联系人及电话:文 娟、邓慧华,020-83378970; 

         黄 璨,020-83353334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9楼,510045 

  联系人及电话:赵芝玲,020-83063121;梁炳锋,020-83920946 

 

  附件1:广东省能效电厂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附件2:广东省能效电厂子项目筛选标准 

  附件3:广东省能效电厂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附件4:申报单位需提供的技术及财务资料清单 

  附件5:广东省能效电厂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评估机构与担保机构)

  •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