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 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安排额度表

  2. 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3. 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区域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孙卫红,电话:020-8313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