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
为推动全省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现将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如下:
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72159万元,按照因素法方式切块安排。重点支持符合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好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方式为贷款贴息、事后奖补(设备更新)和股权投资,优先考虑贷款贴息方式。贷款贴息和事后奖补(设备更新)请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详见附件2、附件3)开展实施,股权投资参照粤经信技改〔2016〕220号文的要求开展实施。
请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负责项目和资金的后续管理、跟踪服务、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接受政府审计等。请于2016年11月30日将项目下达计划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附件:1.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2.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指引
3.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
事后奖补(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指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020-83135813;省财政厅 陈斌,020-83170213)